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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经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定于2020年5月—7月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课题申报类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参照《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或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专长确定题目。鼓励开展符合山东省教育发展需要和国家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类型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分为六种类型: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专项课题(重点、一般和自筹)、青年课题。其中,专项课题分为教育招生考试专项、高等教育英语教学专项、中学(含中职)英语阅读教学专项、教育装备及学校后勤管理专项。
二、立项分配原则和数量
(一)立项分配原则
课题立项重在突出问题,鼓励创新,旨在解决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兼顾研究者多元教育探索需求,本着质量优先原则,确定各类课题的立项数量。
(二)立项数量
本年度课题拟立项782项,其中:
1.重大招标课题12项。
2.重点课题60项。
3.一般课题100项。
4.自筹课题420项。
5.青年课题50项。其中,青年重点课题10项,青年一般课题20项,青年自筹课题20项。
6.专项课题140项
(1)教育招生考试专项25项。其中,重点资助15项,一般资助10项。
(2)高等教育英语教学专项50项。其中,一般资助30项(其中,本科高校10项,高职院校20项),经费自筹20项(其中,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各10项)。
(3)中学(含中职)英语阅读教学专项40项。其中,一般资助20项(初、高中共15项,中职5项);经费自筹20项(初、高中共15项,中职5项)。
(4)教育装备及学校后勤管理专项25项。其中,重点资助5项,一般资助20项。
三、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重大招标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教科研)部门负责人,且能承担实质性研究。
2.高等院校不得申报“中学(含中职)英语阅读教学专项”。
3.青年专项申请人年龄为1985年5月31日后出生者,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申报。
4.2016年1月至今,凡是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做出撤项或终止实施的课题,其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二)题目拟定及相关要求
1.重大招标课题的题目须与《选题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添加副标题,且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2.重点课题的题目可与《选题指南》保持不变,也可自拟。
3.专项课题的题目应与《选题指南》保持不变。
4.其他类别课题,可自拟题目。
(三)其他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做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2项课题申报。
2.凡主持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者,须在《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5.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四、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报15项,其中,专项课题总申报数量不超过6项,且各限报2项。重大招标课题不在各限报名额之列。青年课题不低于申报总数的10%。
五、课题经费资助说明
(一)重大招标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
(二)重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
(三)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四)青年重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青年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五)专项课题重点资助经费2-5万元(以《选题指南》标注为准),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六、申报方式及步骤
(一)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采用网络填报和纸质报送的方式,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网络申报统一通过“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http://jky.sdedu.gov.cn/)进行,申请人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报;纸质材料统一由社科处报送。
(二)申报步骤。本次申报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5月19日—6月24日,各部门上报纸质材料,科技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
第二步,6月28日—30日,学校根据省教科规划办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组织申报负责人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第三步,学校将纸质材料报送省教科规划办。
七、注意事项
(一)重大招标课题原则上不超过3年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原则上1-3年内完成。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按照省教科规划办规定,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取消3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平台所填报内容,必须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纸质材料可由系统生成打印,也可按照附件4和附件5格式规范填写并打印。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本次申报立项的所有文本材料需在2020年6月24日前报送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汇总表)至电子邮箱:sdtykyc@163.com,纸质材料必须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
1.文本要求。申报文本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1)《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投标申请书》(1份原件、6份复印件)。
(2)《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1份原件、4份复印件)、《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设计论证活页》(9份匿名)。
(3)《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炜
联系电话:89655208
电子信箱:sdtykyc@163.com
附件1: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选题指南.docx
附件2: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规办〔2015〕4号).doc.doc
附件6: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