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20〕15号)要求,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规程》(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6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法规的学习活动,并依照法规制订修订相应的实验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
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11日前,将学习情况发送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韩炜,李姗姗
联系电话:89655208
邮箱:sdtykyc@163.com
科技处
2020年12月4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199206/t19920627_81923.html)
附件2: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1401/t20140129_163994.html)
附件3: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1607/t20160718_272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