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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9 21:51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省科技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凝练形成了《2023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省软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联合项目、一般项目4类。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学术水平较高,在项目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成果;或实践经验丰富,在项目应用领域具有10年(含)以上省级决策部门工作经历等。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受学历、职称、资历等限制。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1项省软科学项目,且在申报时无在研省软科学项目。2018年(含)至今未通过省软科学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23年省软科学项目。

  (四)申报项目应覆盖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理论创新或决策咨询价值,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具体。

  (五)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6号)要求,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软科学项目。

  (七)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省软科学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中(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人需使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上注册的账号进行登录。

  (二)申报人需提交签字盖章版纸质材料1份、签字盖章版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于522日前交至济南校区办公楼528室,电子版发送至sdtykyc@163.com,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4289:0052217: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进行修改和审核,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

  (二)根据工作需要,指南内容在科技云平台中发布。请登录http://cloud.sdstc.gov.cn/查看。

  (三)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51080

  联系人:李佳蓉  0531-89655058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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