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要围绕以上6个方向进行,且本申报所列方向皆要围绕基础教育研究领域开展,申报者可以从不同层面、视角,根据本人研究方向确定具体课题名称。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符合资格要求。课题申报人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为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
(四)严格遵守规定。申报课题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与本地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研活动的群众性;课题内容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以问题为导向,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教育水准的研究成果。
(五)不得一题多报。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一题多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课题。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在学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
(六)必要经费保证。课题申报人能够筹措课题补充经费并具有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承担起组织课题研究的责任。
三、课题评审
中国教育学会委托下属体育与卫生分会负责对申报立项课题进行初审、二审,终审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
(一)初审:对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按学科(专业)进行分类,进入二审。
(二)二审:邀请相关专家对所属学科(专业)课题进行匿名评审,同时按一定比例进行推荐。
(三)终审:汇总二审结果,由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
四、课题立项及资助
(一)课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颁发《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立项通知书》。
(二)本次立项课题总数不超过27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20项。
五、课题管理
(一)中国教育学会委托下属体育与卫生分会负责专项课题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专项课题申报、评审(初审、二审)、日常管理、提供专业指导和学术咨询、组织学术交流、科研成果推广等。
(二)严格执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各项规定。不得以“中国教育学会总课题组”等名义开展活动,不得借课题研究之名谋取不当利益。如有违规情况发生,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撤销课题,研究经费由所在单位督促追回并列入黑名单,当事人不得再参加中国教育学会的任何活动。
六、申报办法
申报材料包括:《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专项课题)》(附件2)(1份,申报人签字)及电子版(定稿word版本申报书,命名方式为“单位+姓名+题目”),《亚洲第一品牌威尼斯澳门人意识形态审查表》(附件3)(1份,二级学院审核盖章)、《亚洲第一品牌威尼斯澳门人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4)(1份,申报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