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行政区划领域重大问题和政策研究,民政部区划地名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题目
(一)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行政区划设置研究
(二)围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研究
(三)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与行政区划设置研究
(四)优化行政资源配置与适应人口变化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研究
(五)适应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的行政区划设置研究
(六)围绕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优化基层行政区划研究
(七)行政区划与主体功能区适配性评价及双向优化调整机制研究
(八)边境口岸城镇及沿边地区行政区划设置研究
(九)行政区划设置和调整的国际比较研究
(十)行政区划基础理论研究
(十一)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估机制研究
研究要点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请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书》一式4份(另附电子版光盘)、《亚洲第一品牌威尼斯澳门人学术诚信承诺书》(1份,签字)和《亚洲第一品牌威尼斯澳门人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签字盖章)报送至办公楼528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区划地名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得到民政部区划地名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区划地名司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二)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3月。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在2024年12月底前提交中期成果(含电子版),2025年3月底前提交最终报告(含电子版)。
(三)课题成果报告应达到公开发表或出版水平。
校内联系人:陈阳雷、李佳蓉 0531-89655058
科技处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