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系、校:
2011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社规办[2011]3号)进行转发,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我院限额申报为10项,由学院评审推荐后报出。申报材料包括:09年版《申请书》、《活页》各一式8份,(均为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截止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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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1年9月26日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文件
鲁社规办字〔2011〕3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社会科学
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加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加强“转方式调结构”研究,加强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加强社科普及应用工作,推进理论创新和学科建设,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项目申报以《201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力求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以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课题指南》中带*号的为重点资助课题。
加大理论普及研究资助力度。鼓励广大社科研究工作者围绕“十一五 ”以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问题,针对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研究,推出一批山东版的“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用“山东话”讲“山东事”的理论普及研究读物。
为提高项目申报和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课题研究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的结项工作,促进多出优秀成果,课题结项在报送研究报告进行鉴定或报送专著的同时,需附送课题立项后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年度重点资助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其中1篇需是CSSCI来源期刊);一般资助项目和青年资助项目需报送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自筹经费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项。
为进一步增强应用对策研究的针对性,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对研究成果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经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可免于结项。
三、申报办法
1、本年度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9岁。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各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应按照省社科规划办下达的推荐指标,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评,择优报送。推荐指标根据单位类别、研究实力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情况确定,各单位上报项目不得超过下达的推荐指标。为加强我省社会科学研究梯队建设,推荐名额中39岁以下的青年项目原则上不低于15%。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至2年,专著完成时间一般为2至3年。
2、设立外语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为XX专项研究。申报者应为专门从事高等院校外语学科教学和研究人员。专项研究课题单独评审立项,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4、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全省与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基地项目,申报者应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项目类别栏注明“XX研究基地”一般、重点或青年项目。
5、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据单位经费资助证明,资助额度不能少于1万元。单位自筹经费不能落实的,不得申报。
6、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2009年8月修订版)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活页》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7、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其它事项
1、省委党校、社科院、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负责受理本单位课题申报,济南、青岛等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受理本地市属单位的课题申报,我办不直接受理上述单位的个人申报。
2、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省社科规划管理办公室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
省社科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济南市民生大街22号A-1505室,邮政编码:250001,联系电话:0531-82095892 82095895 82070308
附: 201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doc(36 KB)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