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系、校: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监字〔2013〕7号)要求,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切实规范科研行为,迎接山东省教育厅10月份组织的专项检查活动,我院近期组织开展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目的
着力解决我院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和调动我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科技创新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
二、 检查内容
制度建设、管理现状、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机制。检查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等规定。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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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