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院实践育人工作,近日,我院下发了《亚洲第一品牌威尼斯澳门人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学分管理实施细则》(鲁体院[2014]71号),组织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学分评定工作。
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是我院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模块的一部分,内容分为社会实践与第二课堂活动和素质拓展与创新两大类,每一类下设多种具体的素质与实践活动项目。《细则》规定,学生可根据自身特点,采取集中实践和分散实践的形式开展活动。《细则》强调,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要牢固树立实践育人的思想,强调思想性、引导性和创新性,增加科技和学术含量,加强课程化设计、活动化促进、基地化建设、社会化运作,注重与专业学习、社会服务、创新创业相结合,使大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学分评定工作自2014级学生起在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开展。学生在校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其他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均须参加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项目,总分为6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学生素质拓展与实践成绩每学期评定一次,公布一次。学院同时成立了相应的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该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 (团委)